麻阳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促生态修复
2022-06-23 07:57:5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禹杰 | 点击量:8558         


​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禹杰)近日,麻阳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森林公安局,共同监督两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当事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。活动吸引了不少群众热心参与,随着装有鱼苗的氧气袋依次解开,5000余尾活蹦乱跳的鱼苗涌入锦江,随即四散游走,回归自然。

据悉,2022年3、4月,江某某、汤某某在明知锦江河流域属于禁捕水域的情况下,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大眼华鳊、南方大口鲶、黄颡鱼等水产品,二人被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。

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检察官认为江某某、汤某某的行为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不仅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,还应当承担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责任。 

为确定该案造成的水生态损失,该院委托县畜牧水产中心作出评估报告,在此基础上,明确了放流的鱼苗种类和数量。同时,在办案过程中,该院积极开展释法说理,促使二人认罪认罚,主动表示愿意出资购买鱼苗放流,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 

近年来,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特点,麻阳县检察院充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,对非法捕捞行为人,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,还采取责令承担生态修复费用、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,尤其让案件当事人全程参与增殖放流活动,真正达到“办理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”的效果。

责编:周玉意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